公告日期:2018-05-24
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 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末分别
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PR青宏源(124785)。
3、发行人: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并附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财
金〔 2014〕 793号” 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7.59%。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4年5月29日起至
2021年5月28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29日(遇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债项信用级别: AA级。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
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末分别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本次分期偿还比例)
= 100 元×(1-20%-20%)
=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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