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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24

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 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末分别

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PR青宏源(124785)。

3、发行人: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并附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财

金〔 2014〕 793号” 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7.59%。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4年5月29日起至

2021年5月28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29日(遇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债项信用级别: AA级。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

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末分别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本次分期偿还比例)

= 100 元×(1-20%-20%)

=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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