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06
2014 年第二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公告
由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发行的 2014 年第二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
开始支付自 2017 年 9 月 16 日至 2018 年 9 月 15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
年度”)的利息和分期偿还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
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和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2014 年第二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3. 债券简称: 银行间市场简称:“ 14 渝两江债 02”; 交易所简称:
“ PR 渝江 02”。
4. 债券代码: 银行间市场代码: 1480331;交易所代码: 124781。
5. 发行总额: 人民币 20 亿元。
6. 票面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 5.88%,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息。
7. 付息日: 自 2015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3]268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9. 债券期限: 7 年。
10. 债券形式: 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
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账户或在二级托管人处开
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11. 计息期限: 自 2014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逾期
不另计息。
12. 付息首日: 自 2015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6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3.兑付日: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4.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分次还本。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7年,每年分别偿还的本金为本期债券发行
总额的20%。提前偿还本金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
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15. 集中付息期: 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
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息。
16.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7. 信用等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18.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和 2014
年 10 月 24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7年9月16日至2018年9月15日,逾期部分
不另计息。
2、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88%。
3、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4日。
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
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兑付时间:
(1)集中付息期及分期偿还本金兑付期: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
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本期债券本年度的付息首日为2018年9
月17日。
(2)常年付息: 集中付息期及分期偿还本金兑付期间未领取利息
和分期偿还本金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及分期偿还本金兑付期结束
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5、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6、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20%-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20%)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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