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7-03
2014年当阳市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发 行 人:2014年当阳市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简称:14当阳债
证券代码:124772
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上市时间:2014年7月4日
上 市 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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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绪言
当阳市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
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8.31亿元。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2011-2013年)平均净利润为1.48亿元,不少于债券一年
利息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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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当阳市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当阳市玉阳环城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英雄
注册资本:51,182.1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经营范围:从事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的
建设开发,从事政府社会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高岭土资源开采销
售,为本市企业(产业)及项目融资、投资,并提供咨询评审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范围中国家禁止、限止的除外,需提供行政
许可的持有效许可证)。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出具的2011年至
2013年三年连审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京会兴审字【2014】
第12150070号),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发 行人资产总额599,430.89
万元,负债总额116,331.51万元,资产负债率19.41%,股东权益合
计483,099.38万元。2011年至2013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9,425.84万元、54,393.12万元和51,147.15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12,306.34万元、16,115.96万元和15,915.55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1999年8月12日,系经当阳市人民政府“当政
函[1999]11号”文件批准,由当阳市财政局(出资额5,500万 元 )、
当阳电力联营公司(出资额50万元)、湖北省当阳卷烟厂(出资额
50万元)、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50万元)、当阳市马
店能源经济开发公司(出资额50万元)、当阳市长坂坡建材有限责
任公司(出资额50万元)、湖北省当阳卷烟材料厂(出资额50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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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自来水公司(出资额50万元)、当阳市油脂化工厂(出资额
50万元)共同出资设立。初始设立时公司名为当阳市鑫源投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900万元,经湖北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当
阳分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当注会师验[1999]32号)验证,截至1999
年6月25日,发行人注册资本5,900万元已全部缴足。
2004年3月16日,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当阳市企业改革领
导小组“当改发[2004]6号”文件批复,当阳市长坂坡建材有限责任
公司、湖北省当阳卷烟材料厂、当阳市自来水公司、当阳市油脂化
工厂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全部转让给当阳市财政局;当
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当阳市马店能源经济开发公司于
2002年末进行了改制,改制后的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继所有债权债务)将自身持有的发行人50万元股份中的30万元
股权转让给当阳市财政局;增加当阳市国土资源局、当阳市建设局、
当阳市经济贸易局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5,762.28万元;变更发行人的名称为当阳市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后发行人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当阳市财政局
(出资额15,565.40万元,持股比例为60.41%)、当阳市国土资源局
(出资额5,807.95万元,持股比例为22.54%)、当阳市建设局(出
资额2,703.93万元,持股比例为10.50%)、当阳市经济贸易局(出
资额1,49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78%)、当阳电力联营公司(出资
额80万元,持股比例为0.31%)、湖北省当阳卷烟厂(出资额50万
元,持股比例为0.19%)、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50
万元,持股比例为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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