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14
2014年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付息公告
由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发行的 2014 年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开始支付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
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14年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部分简称“14徐
州高新债”,交易代码: 148020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简称“14徐高新”,
交易代码:124681。
3. 发行规模:人民币13亿元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5.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利率为7.86%。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285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计息期间:自2014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21日。
9.付息日: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10.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1.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
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2.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时间是2014年4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是2014年6月18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15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1日,逾期未领的债券
利息不另计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1日。截止至本期债券
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投资人托管账户记载的持有人享有本年度计息。
3、付息时间:2016年4月22日。
三、付息方法
1.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
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其利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划入该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
2. 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上市部分:
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 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若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兑付路径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
行人及债券托管人不承担延付利息。
四、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
利息额的20%。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
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
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五、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徐州市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505-510 室
联系人:赵福军、神文勇、刘美荣、汪怡彤
联系电话:0516-83535676、0516-83400954
传真:0516-83535041、0516-83535676
邮政编码:221116
2、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金林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层
联系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邮政编码:200120
3、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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