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6
2014 年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14 年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4 年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附
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
的本金。 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4 年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PR 崇川债
3、债券代码: 124675.SH
4、发行人: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 人民币 11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7 年期,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分次
还 本 , 在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的 第 3,4,5,6,7 年 末 , 分 别 按 照 债 券 发 行 总 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15%,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
变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17 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18 日(上述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18 日(上述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17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
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 2018 年 4 月 18 日、 2019 年 4 月 18 日、
2020 年 4 月 18 日和 2021 年 4 月 18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 %、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60%)
= 4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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