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5-29
2014年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2014年遂
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
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
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相
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主承销商对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
查。本报告依据主承销商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等进行判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因主承销商不具备对相关专业事项发表评论意见的资格和能力,
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
表明主承销商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
示的保证。主承销商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
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
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遂宁市河东新区仁里镇广灵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河东新区统征的土地进行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及道
路、桥梁、房地产开发、园林项目投资经营。文化旅游产业、体育产
业投资;销售:砂石。销售:建筑材料。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
农业生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建设等。(以上经营范
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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