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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4-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4-03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

江云法意字(2013)第02号

致: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根据与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接受发行人

的委托,指派徐道波、徐进忠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

发行人发行“2014年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所涉及的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债券管

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改进

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以下简

称“发改财金[2004]11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

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

号,以下简称“发改财金[2008]7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

称“国发19号文”)、《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

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

以下简称“财预[2010]412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

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1

[2010]2881号,以下简称“发改办财金[2010]2881文”)、《国家发

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

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177号,以下简称“发改办财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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