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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09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2018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7

2009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2009 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

券募集说明书》,2009 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

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

续期的每年分期偿还本金,每期 6,000 万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

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9 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PR 青州债,代码 124627。

3、发行人: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6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分期偿

还条款。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5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

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0 年 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22 日(遇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1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 2010 年至 2019 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 6,000 万元, 占本

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累计分期偿还比例)

= 100 元×(1-10%-10%-10%-10%-10%-10%-10%-10%-10%)

= 1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1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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