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7
2009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2009 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
券募集说明书》,2009 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
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
续期的每年分期偿还本金,每期 6,000 万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
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9 年山东省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PR 青州债,代码 124627。
3、发行人: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6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分期偿
还条款。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5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
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0 年 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22 日(遇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1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 2010 年至 2019 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 6,000 万元, 占本
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累计分期偿还比例)
= 100 元×(1-10%-10%-10%-10%-10%-10%-10%-10%-10%)
= 1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1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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