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03
1
2014 年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发行人履约情
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2014 年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
重要声明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作为 2014 年广
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
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
的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自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公布的《 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海证券提供的相关说明文件等。国海
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的内容和信息(如有)未
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如有)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国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4 年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简称“14 钦州临海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9 亿元。
2014 年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债券,同时附加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即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最终票面利率为
7.6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到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债券本金金额的 20%。第
3 年到第 7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
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八)担保方式:发行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该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城镇
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用于抵押的四宗土地评估值共计
17.02 亿元。
(九)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发行人履约能力和情况介绍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于 2014 年 3 月 4
2014 年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简称“14 钦州临海债”,债券
代码: 1480039.IB;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
券简称“14 钦临海”,债券代码: 124622.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为钦州
港大榄坪三号路南段工程、钦州港大榄坪第八大街工程、钦州港鹿耳
环大道工程、钦州市钦州港新区路网工程(二期),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关于变更 2014
年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公告》, 并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过, 对本
期债券 36,000 万元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钦州港大榄
坪三号路南
段工程
钦州港大榄坪
第八大街工程
钦 州 港 鹿 耳
环大道工程
钦州市钦州港新
区路网工程
(二期)
补 充 营 运
资金
原核准用途、金额 9,000 9,000 21,000 51,000 0
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已使用金额(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