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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1



温州高新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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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公”)出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发债主体与大公及其关联公司、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机构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评级客观性、独立性、
公正性的官方或非官方交易、服务、利益冲突或其他形式的关联关系。大公评级
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
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
本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
断,评级意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
卖出等投资建议。大公对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投
资盈亏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报告债项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存续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主
体信用等级自本报告出具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
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
出售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八、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为《投融资平台信用评级方法》,该方法
已在大公官网公开披露。
温州高新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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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大公承做的温州高新存续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对受评对
象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其外部经
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
本次跟踪评级为定期跟踪。
跟踪债券及募资使用情况
本次跟踪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 本次跟踪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发行
额度
债券
余额 发行期限 募集资金用途 进展情况
17 温高新
债/17 温高

4.5 4.5 2017.09.18~2024.09.18
4 亿元用于龙湾城
市中心区 F 地块大
型地下停车场及其
配套工程,0.5 亿元
将用于补充公司运
营资金。
已按募集
资金要求
使用
数据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发债主体
公司是由温州市龙湾区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心区
管委会”)于 2007 年 11 月 29 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原名温州市龙湾城市中
心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292 万元人民币。经过数次股东变更及增
资后,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亿元,其中高新区财政局持
股 51.00%,龙湾区财政局持股 49.00%。
2018 年,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编号( 2018) 9-281
号文,龙湾区人民政府将温州高新智慧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划转至公司。同期,
公司拥有控股公司一家,为温州东跃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持有东跃建设股权比例
为 51.00%。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两家(见附件 1-3)。
公司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根据公司现有定位、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设立董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管理机构采用职能部室制,内设办公室、总师办、开发
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市政公用科、政策处理科。公司内部各岗位权责分明,制
定了《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
部管理制度。综合来看,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
度较为健全。
根据公司本部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
温州高新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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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本部未曾发生信贷违约事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在公开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偿付本息。
偿债环境
我国宏观政策环境良好,新型城镇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国家在地方
政府债务和投融资体制管理等方面的加强对投融资平台转型提出更高要求。
(一)宏观政策环境
我国国民经济运行增速放缓、外部环境充满挑战,但整体而言经济继续表
现良好;预计 2019 年,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外部环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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