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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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4-14
关于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签订委托代理债券
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2014
年第一期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证券简称
“14温高01”,证券代码“124605”)兑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
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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