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一期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调整债券名称及分期发行事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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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3-20
关于 “2013 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调整债券名称及分期发行事宜的说明
根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浙江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3]2595
号) ,我公司发行 18 亿 2013 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
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 温高新债”)。
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企债业命名惯例,债券名称“2013
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变更为
“2014 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由“13 温高新债”变更为“14 温高新债”。同时,由于本期债券
分期发行,故第一期债券名称为“2014 年第一期温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为“14 温高新债 01”。
我公司已经会同中介机构修改了相关公告文件中的债券名称和简称。
根据市场情况以及我公司资金运用计划,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金融司同意,我公司分期发行 2014 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为第一期发行 6 亿元,
其余 12 亿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2013 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调整债券名称及分期发行事宜的说明》的签
署页)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4 年 月 日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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