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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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0 年期)及(15 年期)
2017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 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湖北省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债券名称: 2013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十年期品种及十五年期品种的交易所简称“13 鄂投 01、 13 鄂
投 02”/十年期品种及十五年期品种的银行间简称“13 鄂交投债 01、 13
鄂交投债 02”)
(三)发行总额: 人民币 30 亿元。
(四)债券余额: 人民币 30 亿元。
(五)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 本期债券分十年期品种和十五年
期品种。十年期品种在第七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预设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十五年期品种在第十年末
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预设发行规模
为 25 亿元。本期债券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簿记结果,由发
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债券回拨选择权,并报有
关主管部门备案,但各品种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为 30 亿元。
(六) 债券利率: 十年期品种债券利率为 5.98%, 十五年期品种
债券利率为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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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对于十年期品种,发行人有
权决定在其存续期的第七年末上调存续期后三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
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对于十五年期品种,发行人有权
决定在其存续期的第十年末上调存续期后五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
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 。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刊登本期债券各品种回售实施
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该品种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该品种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该品种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投资者回
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九)发行范围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十)债券担保: 无。
(十一) 主体及债项信用级别: AAA/AAA。
(十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十三)联席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债权代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
业部。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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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按照 2013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
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目前, 2013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
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10 年期)及(15 年期) 已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上市,简称为 13 鄂交投债 01、 13 鄂交投债 02,代码为
1380339.IB 和 1380340.IB; 同时,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简称为 13鄂投 01、13鄂投 02,代码为 124415.SH和 124416.SH。
(二) 还本付息情况
十年期品种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10月28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并被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
的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 。
十五年期品种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8年每年的10月28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并被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
年的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 。
十年期品种兑付日为2023年的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并被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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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期品种兑付日为2028年的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并被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017 年度, 2013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0
年期)及(15 年期) 均已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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