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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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013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一) 发行人: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原名: “湖北省交
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3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十年期品种及十五年期品种的交易所简称分别为“13 鄂投 01、
13 鄂投 02” ,十年期品种及十五年期品种的银行间简称分别为 “13 鄂
交投债 01、13 鄂交投债 02” )。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30 亿元。
(四)当前余额:人民币 30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十年期品种和十五年期品种。十年
期品种在第七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十五年期品种在第十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
(六)债券利率:十年期品种债券利率为 5.98%,十五年期品种
债券利率为 6.18%。
(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十年期品种,发行人有
权决定在其存续期的第七年末上调存续期后三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
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对于十五年期品种,发行人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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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在其存续期的第十年末上调存续期后五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
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本期债券各品种回售实施
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该品种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该品种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该品种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投资者回
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十一)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十二)债券担保:无担保。
(十三)信用级别:AAA/AAA。
(十四)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债权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
业部。
2014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一) 发行人: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原名: “湖北省交
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4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品种一及品种二的交易所简称“14 鄂交 01、14 鄂交 02” ,品种
一及品种二的银行间简称“14 鄂交投 01、14 鄂交投 02” )。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55 亿元。
(四)当前余额:人民币 5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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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十年期,在第五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发行规模为 24.8 亿元;品种二为十年期,发行规模为 30.2 亿
元。
(六)债券利率:品种一的债券利率为 6.68%;品种二的债券利
率为 6.80%。
(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
定在其存续期的第五年末上调存续期后五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度
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实施
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该品种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该品种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该品种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投资者回
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十)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
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一)债券担保:无。
(十二)主体及债项信用级别:AAA/AAA。
(十三)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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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债权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
业部。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3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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