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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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1-05
证券简称:13国网03,13国网04 证券代码:124410,124411
国家电网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2013年第二期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证券简称:13国网03,13国网04)兑付、兑息资金。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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