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10-24
2013年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重要提示
1、2013年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1869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2、本期债券简称为“13怀化工业债”,发行规模12亿元人民币。
3、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
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上限为不超过3.40%,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不超过
7.80%。Shibor基准利率为《2013年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
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4.4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
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
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4、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不超过7.8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
的申购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9:00至16:00。申购传真专线:
021-68765130。
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簿记管理人,组织本期债券的簿记
建档发行工作。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本申购和配售办
法说明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申购本期债券。
6、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2013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订单》(见附件一),即视为对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各项声明及条款的认可,
并视为已经作出内容与附件三所述相同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7、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仅对发行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
明,不构成本期债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请到
www.chinabond.com.cn查询《2013年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它信息披露文件。
一、释义
在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
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规模为12亿元人民币的“2013年怀化市工业
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德邦
证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 《2013年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3年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摘要》。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3
年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订单: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3年怀化市工业
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订单》。
配售缴款通知书: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3年
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认购协议:指簿记管理人与投资者签署的《2013年怀化市工业
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认购协议》。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
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
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及约定的配售
原则确定本期债券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
商和分销商组成的组织。
发行利率: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协商确定的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二、申购和配售的时间安排及基本程序
1、时间安排
(1)2013年10月25日(簿记建档日,T-2日),北京 时 间9:00
至16:00,簿记管理人接收订单和投资者资料进行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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