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9
关于延期出具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正在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滨江新城公司”)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
的影响,滨江新城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度晚于预期,客观上不能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由滨江新城公司披露经本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做好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2019年年度报告披
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做好债券及资
产支持证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20]280号)
的规定,我们编制了本专项说明。
一、 未能在2020年5月31日前出具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原因
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滨江新城公司直至2020年2月24日方复工复产,滨江
新城公司财务人员在公司复工复产后方到岗,致使2019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延
迟;滨江新城公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直至3月中旬起才能接待我们实施现场审
计工作;同时因部分往来单位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回复询证函。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未能如期完成必要的审计工作,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无法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出具滨江新城公司2019年年度合并审计报
告。
二、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滨江新城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我们目前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部分银
行和往来函证正在抓紧催收,各主体数据基本确定;滨江新城公司合并报表工作
已基本完成。
三、 预计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与滨江新城公司的沟通,拟于2020年6月30日前出
具审计报告。
本专项说明仅供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用途;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5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