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1
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中期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一、本公司概况
(一)本公司或公司是指: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
(二)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龙良文
(四)公司住所:十堰市柳林路 25 号
联系地址:十堰市柳林路 25 号
联系电话: 0719-8115590
联系传真: 0719-8116686
联 系 人:曹华
二、本公司上半年财务会计状况
请见中期报告的附件。
三、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未来是否存在按期偿
付风险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0 日、 2014 年 4 月 20 日、 2015 年 4 月
20 日按时支付了“12 十堰城投债”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利息;于
2014年 10月 11日按时支付了“13十堰城投债”2014年的利息;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按时支付了“14 十堰城投债”2015 年的利息。
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按时兑付了“12 十堰城投债”20%的本
金 2.4 亿元;根据“13 十堰城投债”分期偿还本金计划,首次本金兑付
日为 2016 年 10 月 11 日, 2015 年并无本金兑付;根据“14 十堰城投
债”分期偿还本金计划,首次本金兑付日为 2017 年 8 月 20 日, 2015
并无本金兑付。没有迹象表明本公司未来按期偿付存在风险。
四、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 《十堰市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 2015 年跟踪信用评
级报告》、《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015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和《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5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A, “12 十堰城投债”、 “13 十堰城投债”和“14 十堰城投
债”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五、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 仲裁或
行政程序,并且尽本公司所知, 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或可能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六、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未获知任何需要向债权人报告的
债券变动情况。
附件: 2015 年 1-6 月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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