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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3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交易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0

2013 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由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发行的 2013 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开始

支付自 2017 年 8 月 26 日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期间(以下简

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

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3 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PR 铜建设(124337)

3.发行人: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

息一次,自债券发行后第三年起,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三、

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后五年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

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

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

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发改企业债券[2017]191

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6.98%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9.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自 2013 年 8 月 26 日至 2020

年8月25日止

10.付息日:2014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6 日(如遇

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 年 8 月 26 日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6.98%

3.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8 月 24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本年度付息时间: 2018 年 8 月 26 日(如遇国家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

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

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

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

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

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

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

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

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

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

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

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

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

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

变更情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

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

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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