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04
2013 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
券 2016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3 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
理中心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 20%、 20%、 20%、 20%
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6 年 8 月 7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3 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
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3 海国资、 124335。
3.发行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4.发行总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是 16 亿元, 7 年
期, 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起,逐
年分别兑付债券本金的 20%。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发改财金【 2013】 1269 号文件
批准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存续期内债券票面
年利率为 5.5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息。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3 年 8 月 7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6 日止。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付息期:自付息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11.兑付日: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
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8 月 5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分别按照债券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和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 1-20%)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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