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14
2013 年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债权代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7 月
2013 年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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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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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 )对外披露的《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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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 债券名称
2013 年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 。
二、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2〕 3837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交易所市场简称:13 瓯交投
交易所市场代码:124315.SH
银行间市场简称:13 瓯交投债
银行间市场代码:1380175.IB
四、发行主体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附第五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
售选择权。
八、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九、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
率,上调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以 1,000 元人民币为一个回售单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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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十一、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利率为 6.05%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
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利率 6.05%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固定不变。
(二)起息日、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3 年 4 月 22 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2014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下同)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4 月 22 日为投资者回售部分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下同);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4 月 22 日。
十二、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三、评级机构及最新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公布的跟踪评级报告(鹏信评
[2016]跟踪第[192]号 01),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级,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披露地点: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官网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债权代理人
发行人聘请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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