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7
2013年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发行人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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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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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秦肖
(三)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37号(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楼)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37号(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楼)
邮政编码: 325000
(四)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300000009808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东区2008室
(六)公司经营范围:供水、发电、交通、港口、通讯、管道燃气、有线电
视、东海油气田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管
理(不含金融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一) 2013年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 债券简称
i. 银行间市场简称: 13瓯交投债
ii.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 13瓯交投
2. 债券代码
i. 银行间市场代码: 1380175
ii. 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 124315
3. 债券存续期限: 2013 年 4 月 22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
4. 债券发行额: 人民币拾亿元(人民币1,0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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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债券年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
为6.0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65%确定, Shibor基准
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 1Y)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
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
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
利率6.05%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本期债券第5年期满时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其兑付
日起不另计利息。
7. 债券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8. 债券上市地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9. 债券担保: 无担保。
10. 债券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期债券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亿元,债券信用评级
为AA级。本期债券各期利息均已如期足额支付。
三、银行贷款本息有无逾期的说明
本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未发生银行贷款本息逾期偿付的情
况。
四、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未来是否存在按
期偿付风险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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