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31
2013 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五月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 2013 年溧水县
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3 溧水债”或“本期债
券”)的主承销商, 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
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公司”) 对外公布的《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信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国信证券对发行人年度
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
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
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
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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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全称 2013 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银行间债券市场: 13 溧水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 PR 溧城建
发行人名称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于本期债券存续
期第 3、 4、 5、 6、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
额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0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
最新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债项 AA+,主体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2016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00 亿元, 其中,
3.00 亿元用于溧水县城南新区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 7.00 亿元用于溧水
县新城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已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00 亿元,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相符。
(二) 本息兑付情况
发行人已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上一年的应付本息。发
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按规定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付息兑付公
告,并披露了以下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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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披露时间 披露内容
1 2016/08/26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累计新
增借款的公告
三、 2016 年度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 2016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
字[2017]第 31-00090 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
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 2016 年
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 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偿债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末 2015年末
资产总计 3,350,516.47 1,749,031.94
其中:流动资产 3,221,863.97 1,748,887.01
其中:存货 2,274,907.78 1,247,088.83
非流动资产 128,652.50 144.93
负债合计 1,821,764.58 842,964.51
其中:流动负债 441,067.02 302,739.51
非流动负债 1,380,697.56 540,225.00
股东权益合计 1,528,751.89 906,067.43
流动比率(倍) 7.30 5.78
速动比率(倍) 2.15 1.66
资产负债率 54.37% 48.20%
注: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016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 3,350,516.47 万元,较 2015 年末增加
1,601,484.53 万元,涨幅达 91.56%,主要是本年度溧水区人民政府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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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溧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
股权划入本公司,导致公司总资产增加。 2016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
128,652.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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