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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4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4-28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或者严重

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 32 号

法定代表人:樊斌

经营范围:管理由财政投资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投资经

营市政公用设施;向与市政公用设施相关的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业

务投资。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刘宏

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 32 号

联系电话:025-57210578

传真:025-56225067

邮编:211200

2

二、经审计的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经审计的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见附表。

三、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本公司已发行 2013 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发行要素如下:

1、债券名称:2013 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

2、发行首日:2013 年 5 月 29 日。

3、债券发行总额:10 亿元人民币。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

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5.8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

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

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8、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

3

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014 年 5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付息日,本公司按时支付了本期利

息。

四、银行贷款本息有无逾期

本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本年度报告出具日未发生银行贷款

本息逾期偿付的情况。

五、未来是否存在债券按期兑付兑息风险的情况说明

尽本公司所知, 目前没有迹象表明已发行债券未来按期兑付兑息

存在风险。

六、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

根据 2014 年 7 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公布的跟踪评级报告,

本期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 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

七、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已发行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

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并且尽本公司

所知,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

政程序涉及或可能涉及影响已发行债券的按期偿付。

4

八、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本公司所发行的上述债券本期无变动。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

包括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

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2、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本期债券偿债

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公司已委派专人对

募集资金记账、核实、管理,及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对账。

3、公司聘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

人,同时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并共同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公司成立了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

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 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债券利息及本金偿付办

法和偿付计划, 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办法, 保障本期债券的安全兑付。

5、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特点,公司已进行统一的内部资金规划,有效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 控制财务风险, 以提供充分、 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

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十、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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