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4-28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或者严重
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 32 号
法定代表人:樊斌
经营范围:管理由财政投资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投资经
营市政公用设施;向与市政公用设施相关的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业
务投资。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刘宏
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 32 号
联系电话:025-57210578
传真:025-56225067
邮编: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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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审计的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经审计的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见附表。
三、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本公司已发行 2013 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发行要素如下:
1、债券名称:2013 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
2、发行首日:2013 年 5 月 29 日。
3、债券发行总额:10 亿元人民币。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
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5.8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
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
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8、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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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014 年 5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付息日,本公司按时支付了本期利
息。
四、银行贷款本息有无逾期
本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本年度报告出具日未发生银行贷款
本息逾期偿付的情况。
五、未来是否存在债券按期兑付兑息风险的情况说明
尽本公司所知, 目前没有迹象表明已发行债券未来按期兑付兑息
存在风险。
六、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
根据 2014 年 7 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公布的跟踪评级报告,
本期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 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
七、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已发行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
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并且尽本公司
所知,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
政程序涉及或可能涉及影响已发行债券的按期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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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本公司所发行的上述债券本期无变动。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
包括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
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2、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本期债券偿债
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公司已委派专人对
募集资金记账、核实、管理,及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对账。
3、公司聘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
人,同时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并共同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公司成立了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
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 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债券利息及本金偿付办
法和偿付计划, 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办法, 保障本期债券的安全兑付。
5、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特点,公司已进行统一的内部资金规划,有效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 控制财务风险, 以提供充分、 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
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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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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