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7-09
2013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3溧城建
证券代码:124292
上市时间:2013年7 月10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绪言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
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
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
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
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46.29
亿元。2010-2012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5 亿
2
元、1.53 亿元和1.5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为1.47 亿元,
超过本期债券一年应付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
相关规定。
第二节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2013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13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监管银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受托管理协议》:指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2013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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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3年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BT 协议》:指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溧水县人民
政府签署的《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
书》。
注: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
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三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路32号
法定代表人:王先平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由财政投资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投资经营
市政公用设施;向与市政公用设施相关的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业务投
资。
发行人是溧水县人民政府为建立新型的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拓宽
城镇建设投资渠道,盘活城镇建设存量资产,实现城镇建设资源的优化
配置,提高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运行效率而设立的公司。公
司负责承担政府委托由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各项代建工程,主要包括市政
基础设施建设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任务。
截至2012年12 月31 日,发行人资产总计51.51 亿元,负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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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6.29 亿元;2012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4.30 亿元,净利润1.53 亿元。
二、历史沿革
2001年5 月31日,根据原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规范组建城市建设投
资公司及运营管理的意见》(苏建计[2000]460号)文件要求,溧水县人
民政府出资组建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人民币,由溧水县建设局(于2010年更名为溧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及溧水县建筑设计室履行出资人职能,其中,溧水县建设局出资755.2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53%,溧水县建筑设计室出资244.72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24.47%。上述出资已经南京中信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宁信验[2001]058号)核实。
2007年4 月12日,经公司全体股东决议通过,溧水县建设局对公司
增资9,000万元,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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