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1
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
分析报告
发行人
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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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作为淮安清河新
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2016年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交通银行提供的其他材料。交通银行对发行
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交通银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交通银行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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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住所: 淮安市清河新区广州路8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任青亚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
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政府授权的工业新区土地及其他有关资产的
经营管理、转让、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对授权拥有的资产冠名、包装、
广告发布等无形资产进行有偿转让;进园企业企划、投资咨询服务;房
屋、建筑周转材料租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家具、汽车停车专用设
备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
营)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全称
2014年第一期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
合债券;
2014年第二期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
合债券
债券简称 14清河投资小微债01; 14清河小微02
债券存续期
一期2014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 二期2014年12月29日至
2018年12月28日。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 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
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4年固定不变。
债券期限和利率
本期债券为4年期, 在存续期内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一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7.19%,
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二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8.05%,
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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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 5亿元; 5亿元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息, 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级别 AA
债券上市地点及代码
一期: 银行间交易市场,代码1480380.IB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代码124841.SH
二期: 银行间交易市场,代码1480603.IB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代码127071.SH
三、 2016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4年第一期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微
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与2014年第二期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于发行结束后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交易流通申请, 一期债券
于2014年6月30日在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简称“14清河
投资小微债01”,债券代码“1480380”;于201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14清微01”,证券代码“124841”。 二期债券于2015
年3月10日在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简称“14清河小微
02”,债券代码“1480603”;于201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证券简称“14清微02”,证券代码“12707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两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 全部投放于
小微企业。 募集资金正按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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