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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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
2013 年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根据《 2013 年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2013 年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
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
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3年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PR 清河投(上海证券交易所); 13 清河投资债(银
行间债券市场)。
3、债券代码: 124235(上海证券交易所); 1380031(银行间债
券市场)。
4、发行人: 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7 亿元(债券余额 2.8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采用固定
利率形式。 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2
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6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 月 24 日( 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兑付日:自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 月 24 日( 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 月 23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1 月 24 日、 2017 年 1 月 24 日、 2018 年 1 月
24 日、 2019 年 1 月 24 日、 2020 年 1 月 24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3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累计偿还比例)
=100 元×( 1-20%-20%-20%-20%)
=2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不变,仍然为“PR 清河投”。
特此公告。
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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