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3
2013 年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 2013 年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3
年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 3 至 10 年末逐年按照 10%、 10%、 10%、 10%、 15%、
15%、 15%、 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将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3 年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PR 苏海发。
3、债券代码: 124232。
4、发行人: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浮动利率债券。本期债券
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第 3 至 10 年末逐年按照 10%、 10%、 10%、 10%、
15%、 15%、 15%、 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后八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
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
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 浮动利率,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和基本利差2.29%之和, 每
个计息期所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当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 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值;各
期基准利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
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次付息票面利
率为5.35%。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
9、付息日: 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2016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29 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款项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3 月 28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1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 2016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29 日逐年按照 10%、 10%、 10%、
10%、 15%、 15%、 15%、 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90 元-100 元×本次偿还比例
= 90 元-100 元×10%
=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 PR 苏海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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