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23
关于召开
2013 年荣成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荣成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了“2013 年荣成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银行间债券简称“13 荣成经开债”(1380123.IB),交易所债券简称“PR 荣经开”
(124219.SH),发行金额为 10.00 亿元,债券期限为 7 年,自本期债券存续期
第三年起,即 2016 年起至 2020 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
偿还债券本金。截至公告日发行人已经按时足额支付本息,债券余额 4.00 亿元。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拟提前归还本期债券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
公司拟于 2018 年【8】月【7】日召开“2013 年荣成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提前归还“2013 年荣成市经济
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议案》(附件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荣成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2、召开时间:2018 年【8】月【7】日 9:00 至 12:00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开地点:荣成市台上北街 18 号
5、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地址:荣成市台上北街 18 号
联系人:宋练好
电话:0631-7557900
电子邮箱:slh61683@163.com
邮编:264300
6、债权登记日:2018 年【7】月【31】日
二、审议事项
《关于提前归还“2013 年荣成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议案》
(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18 年【7】月【31】日交易
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加
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的持有人(投
票代理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四);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代表;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
四、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参加投票表决的法人债券持有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法人债券
持有人委托其他自然人代理表决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票代理委
托书(格式参见附件四)及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债券持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投票代理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四)、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
本期证券的证明文件)。
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
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将上述材料在下文所述登记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送至发行人
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若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本期债券总额的二分之
一,需重新通知,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但不得改变会议议案。
再次通知后,即使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仍然不足本期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
会议仍然可按再次通知中所说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进行。
2、登记时间:2018 年【8】月【6】日 17:00 前,以签收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地址:荣成市台上北街 18 号
联系人:宋练好
电话:0631-7557900
电子邮箱:slh61683@163.com
邮编:264300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个议案应由与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票表决。债
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本期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以记名方式通过现场递交表决。债券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应于 2018 年【8】月【7】日 12:00 前将表决票通过现场递交、电
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址(以发行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
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表决权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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