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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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3 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我公司”、 “本公司”)签署《 2012 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
协议》(简称“《债权代理协议》 ”);发行人、我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省分行(简称“监管人”)已经签署《 2012 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简称“《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 2013 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 2013 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
已于 2013 年 2 月 6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司作为债
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及《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
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
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17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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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硚口区京汉大道 99 号
法定代表人:周少东
注册资本:捌拾捌亿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
可经营);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车票、车身广告业务;房地
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承
建与总承包;轨道工程咨询(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 70.59 亿元,出资
比例为 80.22%;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出资 6.0375 亿元,出资比例为 6.86%;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0.8625 亿元,出资比例为 0.98%;国开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出资 10.51 亿元,出资比例为 11.94%。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武
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3 武汉地铁债/PR 武地铁”的信用
等级为 AAA。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
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2013年2月18日在
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3武汉地铁债”,证券代码为1380056; 于2013年7
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3武地铁”,证券代码为124176。本期
债券于2016年开始分期偿还本金,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武地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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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期不涉及资金使用情况。
( 三)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2 月 4 日通过相关机
构按时足额支付了第 4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并兑付了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
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兑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四) 2017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中国债券信息网:
1、 2013 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第三次债权代理事务
临时报告( 2017 年 11 月 22 日);
2、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四十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17 日);
3、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四十的公告( 2017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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