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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7 13:53:06 股吧网页版
1241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债券简称:13 国网债 04、13 国网 04 债券代码:1380319.IB、124411.SH

债券简称:13 国网债 02、13 国网 02 债券代码:1380025.IB、124154.SH

债券简称:11 国网债 02、11 国网 02 债券代码:1180178.IB、122771.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五月

本报告依据 2013 年第一期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2013 年第二期国家电网
公司企业债券、2011 年第一期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上述企业债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变更的公告》,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已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原审计机构概况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0711-250TL07233031),发行人2025-2028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承接。

2、该项变更是否经过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以及该项变更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由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该项变更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

3、该项变更是否征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不适用。

4、该项变更如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发行人应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情况

不适用。

5、新任审计师的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基本情况介绍: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中审众环 2024 年度综合排名位于第 10 名(内资所第6 名)。

中审众环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6、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中审众环对 2025-2028 年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及审阅工作,并按照约定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此次审计机构变更已完成必要的移交工作,中审众环已按照协议约定事项开始履行对发行人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义务。

二、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13 国网债 04/13 国网 04”、“13 国网债 02/13 国网 02”、“11
国网债 02/11 国网 02”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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