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3-03-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3滇公投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3-07

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

上市推荐人/主承销商

证券简称: 13 滇公投

证券代码: 124135

上市时间: 2013 年 3 月 8 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

1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行人”

或“ 公司”) 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

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

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发行人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 2,965,291.55 万元,净资产不低

于 5 亿元。公司 2009 年、 2010 年和 2011 年净利润分别为 8,863.34 万

元、 46,025.75 万元和 68,696.72 万元,三年平均净利润为 41,195.27 万

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20 亿元,票面利

率为 6.05%,一年的利息金额为 12,100 万元) 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

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蜀东

注册资本:伍拾亿元

住所:昆明市民航路 493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开发、建设、管理、经营;酒店管理(涉及专项

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作为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承担云南省高等级

公路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和公路沿线相关产业的经营开发任务。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资产总计 11,099,508.11 万元,负

债合计 8,134,216.5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965,291.55 万元。 201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41,332.17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81,025.80 万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128.60 万元。

三、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 2006 年 5 月 25 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云政发[2006]76 号)批准,

以国有独资方式设立,云南省交通厅为出资人代表。 2008 年 6 月,根

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云南省

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体制的通知》(云厅字[2008]3 号),云

3

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50 亿元人民币,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云南分所 2006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亚太验字

[2006]B-L-18 号)审验,云南省交通厅缴纳注册资金 10 亿元,全部以

货币资金出资。 2006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取得注册号为 5300001014608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0 亿元,实收资本 10 亿元,经营范围为:公

路开发、建设、管理、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公路投资公司变更公司工商登记

并对注册资本进行验资的批复》(云交财[2010]22 号),经中瑞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 201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中瑞岳华云南验字[2010]第 11 号)审验,云南省交通厅代表云南省

人民政府缴纳第二期注册资金 34 亿元,其中货币出资 9 亿元,非货币

性资产出资 25 亿元。 201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取得了注册号为

530000000032484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0 亿元,实收资本 44 亿元。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工商登记的批复》(云交财[2011]152 号文),经云南中和宏睿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和宏睿验字[2011]

第 16 号)审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