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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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年付息公告
由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3年1
月11日发行的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2015年1月12日(1月11日为法定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
第一个交易日,即1月12日)开始支付自2014年1月11日至2015年1月10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一)债券名称: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3滇公投”,代码“124135”;
银行间市场简称“13滇公路投债”,代码“1380012”;
(三)发行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发行总额和期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6年期,第3年期
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债券发行批准机关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债券发行批准文号为发改财金[2012]3934号;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6.05%。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
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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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八)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3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1月11日至
2016年1月10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1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
付日为2016年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
作日);
(十一)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
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十二)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2014年1月11日至2015年1月10日,逾期部分不
另计利息;
(二)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6.05%;
(三)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2015年1月9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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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自2015年1月12日起的20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结束后的
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
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
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
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
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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