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12
债券简称: 13 滇公投 债券代码: 124135
2013 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度第二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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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2013 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公路投”、 “公司”或“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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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3934 号”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公开
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公司债券。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 2013 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
期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3 滇公路投债(银行间)、 1380012(银行间); 13 滇
公投( 上交所)、 124135(上交所)。
3、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6.05%。
7、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8、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1日(如遇国家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11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9、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的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兑付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16年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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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担保方式: 无担保。
11、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
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6
年6月24日出具的《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
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维持AA+。
13、 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当年累计新增
借款(含发行债券)金额共计 384.42 亿元,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 550.88 亿元的
60%。
上述借款增加主要系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资产证券化、 银行贷款等所
致,均属于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5 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 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张琳、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56 号方圆大厦 2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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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88027168
传真: 010-88027190
邮政编码: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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