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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7-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2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7-03

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2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行人”)己与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本公司”)签署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

己生效。

2、根据《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13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

称“本期债券”)已于2013年1月15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己同意委托

本公司作为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

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

行判断,对本公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因本公司不具备对相关专业事项发表评论意见的资格和能力,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

报告、评估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本公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公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

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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