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9
债券简称:
13 滇公投(上交所)
13 滇公路投债(银行间)
债券代码:
124135(上交所)
1380012(银行间)
2013 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第五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七年六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2013 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公路投”、 “公司”或“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近期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披露的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主体与相关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 2017】 383 号),发行
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调整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3滇公投/13滇公路投债”
信用等级调整为 AAA。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此次上调发行人主体及相关
债项的评级,主要系云南省高速公路发展继续面临良好外部环境;发行人继续得
到中央及省级政府在项目资本金及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发行人营业收入
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上升,对债务保障能力好转。
海通证券作为 2013 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
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
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 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张琳、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56 号方圆大厦 23 层
电话: 010-88027168
传真: 010-88027190
邮政编码: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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