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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4 09:13:39 股吧网页版
124126:2012年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4


债券代码:124126 债券简称:PR 柳城投
2012 年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偿还比例:15%

根据《2012年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年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年末,每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0%偿还债券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7、8、9、10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5%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21年12
月31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15%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PR柳城投

3、债券代码:124126

4、发行主体: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5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10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年利率为7.18%。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4、5、6年末,每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0%偿还债券本金;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7、8、9、10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5%偿还债券本
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7.18%。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3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分别为2015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31日(如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30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15%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年末,每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0%偿还债券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7、8、9、10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5%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15%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70%-15%)

=15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5%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5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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