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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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2 长城建
证券代码:124111
上市时间:2013 年 2 月 6 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绪言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
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
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
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
产总计 609,969.26 万元,负债合计 199,132.8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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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836.37 万元。发行人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可供分配的利润
分别为人民币 0.78 亿元、1.91 亿元和 2.65 亿元,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
盈利,最近三年平均可分供配利润为 1.78 亿元,不低于债券一年的利
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上市前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节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长兴城建、公司: 指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 2012 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
作的《2012 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人: 指长兴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工行湖州分行: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州分行。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指《2012 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的《2012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
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2012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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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县政府: 指长兴县人民政府。
县建设局: 指长兴县建设局,2011年更名为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元: 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 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
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三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住 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中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何志强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凭资质证经营),
实业投资。
发行人系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由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
总公司与浙江兴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国有企业。公司承担
长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核心业务涵盖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
一级开发、市政道路建设等方面,是长兴县人民政府重点构建的综合
性投资、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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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计 609,969.26 万元,负债
合计 199,132.8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10,836.37 万元,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9,888.01 万元。2011 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28,483.15 万元,净利润 8,612.21 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经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长办第 26 号)批准组建,
于 2007 年 3 月 29 日在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由长兴县人民政府授权长兴县建设局下属事
业单位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出资,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15,000
万元,以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35,000 万元。
2009 年 2 月 18 日,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向发行人增资 50,000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15,000 万元,以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35,000
万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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