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1-16
债券代码:124111 债券简称:12 长城建
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12 长城建”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根据《2012 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2 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起至第 7 个计息
年度,每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当期利息随
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
起不另计利息。 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 年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 长城建。
3、债券代码:124111。
4、发行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7 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
本,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起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止,每
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券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
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7、票面利率:固定利率 6.80%。
8、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
9、付息日: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兑付日: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本次债权登记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最后五年
的每年末分别偿付本金的 2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长城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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