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1-23
2013 年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3 宁新开
证券代码: 124110
上市时间: 2013 年 1 月 24 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绪 言
重要提示: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
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期债券无担保,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发行人 2011 年末归属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72,150.51 万元, 2009-2011 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8,951.49 万元、 11,552.12 万元、 13,766.48
万元,三年平均值为 14,756.70 万元,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住 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杨有林
注册资本: 人民币拾贰亿陆仟叁佰陆拾叁万伍仟元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物资供应;国内贸易;投资兴办企业;项目开发;仓
储服务。
(二)历史沿革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根据《关于同意成立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的批复》(宁体改字[1992]218 号)文件,于 1992 年 4 月 12 日由南京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南京市国资委”)和南
京市投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企业,成立时注册资金为
176,363.51 万元人民币,其中,南京市国资委出资 171,613.51 万元,
占注册资金的 97.31%,南京市投资公司出资 4,750 万元,占注册资金
的 2.69%。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文单》(宁府办文[2005]1509 号)
的批复,南京市国资委将公司投资 5 亿元设立的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
有限公司整体划转至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核减南京
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国家资本金。 2006 年 7 月 4 日,发行人完成国有
资金核减手续,注册资金变更为 126,363.51 万元。变更后南京市国资
委持股比例为 96.24%,南京市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3.76%。
2008 年 9 月 18 日,根据南京市国资委“宁国资委产[2008]122 号”
文件通知,公司出资人由南京市国资委变更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
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资集团”)。变更后
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南京国资集团出资 121,613.51 万元,占注册资
金的 96.24%;南京市投资公司出资 4,75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3.76%。
三、 主要业务
发行人作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及运营主体,承担对国
家级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职
能。发行人主要运用自有注册资本、开发区财政拨付的开发资金和银
行融资贷款等资金对招商引资和建设所需的工业土地和商业土地进
行一级开发,或采用代建回购方式对政府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准公益性
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
(一)发行人业务状况
1、园区开发与建设
(1)园区市政基础设施承建
发行人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主体,现已建立了以工程总
承包施工(工程管理)为主体,市政设计、管养为辅,涵盖园林绿化、
物业管理、污水处理等业务的“大市政”产业链。 2011 年度,公司实现
基础设施承建收入 44,676.86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39.44%。
随着东区开发的不断推进,凭借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力支持,未来大量
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将成为公司业务来源的有效保障。
(2)开发区内土地开发
该业务是由公司进行土地成片开发并转让给拟入驻开发区内的
企业,从而获得土地转让收益。 2009-2011 年,公司分别实现土地成
片开发转让收入 17,871.41 万元、 24,203.07 万元和 40,313.32 万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0.19%。在 2007 年以前,公司通过协议出让的方
式以较少的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大量区内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土地开
发,待开发区进行招商引资后与拟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就土地的面积价
格进行商谈,确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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