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17
2012 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2 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 3、 4、 5、 6、 7 年
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巢湖市城
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兑付本
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 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2 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2 巢城投。
3、债券代码: 124104。
4、发行人: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 人民币 12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每年付息一次, 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即
在 2015、2016、2017、2018 年和 2019 年的兑付日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20%、 20%、 20%和 20%,最后 5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
支付。(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7、票面利率: 7.0%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24 日(上述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24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5 年 12 月 23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
券本金,即在 2015、 2016、 2017、 2018 年和 2019 年的兑付日分别偿付债券发
行总额的 20%、 20%、 20%、 20%和 20%,最后 5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
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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