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8
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2015年度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
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一、发行人简况
(一)公司名称: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 王文勤
(三)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0万元
(四)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五) 公司地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
(六)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 雷云
联系电话: 0517-86800804
(七)邮政编码: 211600
二、已发行债券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2年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12金湖债”)
2. 债券代码: 1280447(银行间债券)、 124076.SH(上海)
3. 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4. 债券期限和利率: 本期债券为 6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 3 年末附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
内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7.76% (该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
利差 3.36%确定,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
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40%,基准利率保留
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
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固定不
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 还本付息方式: 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12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7. 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采用房产、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方式提供担
保。
9. 信用等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人
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
三、 发行人中期财务报告
本公司2015 年中期会计报表见附件。
四、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情况及未来是否存在债券按期兑付息风
险的情况说明
截至中期报告签署日, “ 12金湖债”兑付兑息不存在违约情况。
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截止到目前,公司
运行平稳,前景良好。公司募集资金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用途
加以使用,没有迹象表明本公司未来按期偿付存在风险。
五、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
根据2015年4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公布的《金湖县国有资产
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
告》,“ 12金湖债”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
六、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涉及或可能涉及影响已发行债
券还本付息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并且尽本公司所知,亦不
存在任何潜在的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
序。
七、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本公司已发行“ 12金湖债” 和“ 14金湖债” ,共计人民币150,000
万元,截至目前,已发行债券总额未发生任何变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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