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12-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2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2016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07

2012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债券2016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2012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

业债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三至七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

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16年12月12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兑付本期债券

发行总量20%的本金。分期偿还之后,债券的面值和开盘参考价

都会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PR吉华债

3、债券代码:124073

4、发行人: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7年期,于2015

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

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7.37%。

8、计息期限:2012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

9、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2日为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2日,兑付款

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9日。截至该日

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2日、2018

年12月12日和2019年12月12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元×(1-历次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元×(1-20%-20%)

= 6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