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0
债券简称: PR 吉华债 债券代码: 124073
债券简称: 12 吉首华泰债 债券代码: 1280458
2012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提前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根据《 2012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
券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的相关内容,由吉首
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的 2012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企业债券(债券简称: PR 吉华债,债券代码: 124073.SH)将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提前偿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及利息。为保证兑付兑
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2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 PR 吉华债
3、债券代码: 124073.SH
4、发行主体: 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总额: 1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债
券设置分期偿还本金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分别
偿还本金的 20%。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利率为 7.37%,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7、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2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止,逾期不另计利息。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当期利息随本金
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
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付息日: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
10、兑付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兑付款项自
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11、信用级别: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出具的
《 2012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
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
用级别为 AA。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期足额偿付了本期债券 2012-2017 年度的本
金及利息。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兑息情况
1、提前兑付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2、还本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
3、计息期限:上一付息日至提前兑付日,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共计【 226】 天(算头不算尾),逾期部
分不另计利息。
4、债券面值: 40 元/张
5、每千元债券兑付金额=每千元债券兑付净额+每千元债券应计
利息
其中:每千元债券兑付净额=409.000 元
每千元债券应计利息=【 226】 天/365 天*票面利率( 7.37%) *每
千元债券待偿还本金( 【 400】 元), 即 18.253 元
即每千元债券于提前兑付日的兑付金额=409.000+【 18.253】 =
【 427.253】 元
6、 兑付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23 日
7、 债券停牌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24 日
8、 债券到期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9、债券兑付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10、债券摘牌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和本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
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
该证券公司将利息和本金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兑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和本金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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