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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2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付息及提前还本部分兑付公告(上交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3

2012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付息及提前还本部分兑付公告

由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发行的 2012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开始支付 201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和提前偿还部分本金。 为保证

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 2012 年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12 启国投、 124056。

3. 发行人: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和期限: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模是 15 亿元, 10 年期,

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 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 3 至第 6 个计息年度末

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分别于第 7 至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偿

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发改财金[2012]3522 号文件批准

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7.30%,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8.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9 日。

9.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付息期:自付息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5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 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

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7.30%。

3. 债权登记日为: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

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

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兑付时间:

( 1) 集中付息期及提前还本部分本金兑付期:自 2015 年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起的 20 个工作日。

( 2) 常年付息: 集中付息期及提前还本部分本金兑付期间未领

取利息和提前还本部分本金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及提前还本部分本

金兑付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及提前还

本部分本金。

5. 分期偿还方案

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 3至第 6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

额的 10%,分别于第 7 至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的 15%,即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5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到期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6.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5 亿元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 10%)

=90 元。

7. 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8. 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 PR 启国投”。

三、付息兑付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兑付

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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