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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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13 年11 月25日。截止该
2012年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
券201 3 年付息公告
2012 年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以下简
称“本债券”)将于 2013 年11 月26日开始支付自 20 1 2 年11月26
日至2013 年11月25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12 年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
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12 玉城投(代码:124029 )
3 、发行主体: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8 亿元
5 、债券期限: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 、5 、6 、7 年年末分别按照 20%、20%、20%、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6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88%。
7 、计息期限:自2012 年11月26 日起至 2019 年11 月25日止。
8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 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20 12 年11月26日至201 3 年11月25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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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
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 、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期:自 2013 年11 月26日起的20 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在集中付息期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
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付息办法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其利
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划入该投资者
开户的证券营业部的资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营业部向该投资者付息。
四、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
业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201 2 年玉林市城市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对上述规
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 】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
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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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
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五、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 、发行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玉林市体育中心东侧
法定代表人:潘启祥
联系人: 曾庆钧
联系电话:0775 -2683768
传真:0775 -2853036
邮政编码:537000
2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瞿珊、钟雪琳
联系电话: 010-66299517、662995 14
传真:010 -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3 、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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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付息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咨询以上机构或原始认购网
点,投资者还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询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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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2012 年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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