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2
2012 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017 年分期偿还
本金公告
根据《2012 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2 年诸城
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20%、20%、20%
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 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PR 诸城投。
3、债券代码:124028。
4、发行人: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3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7 年期。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
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起至第七年末止,每年偿还本期
债券本金金额的 20%。利息前两年单独支付,之后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同支
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6.80%
8、计息期限: 201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29 日(上述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29 日(上
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28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5 年 11 月 29 日、 2016 年 11 月 29 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2018 年 11 月 29 日和 2019 年 11 月 29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 %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累计偿还比例)
= 100 元×(1-60 %)
= 4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 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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