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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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
证券简称:“12常德源”
证券代码:“124016”
上市时间:2013年1月9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批准该
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
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2011年末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
数股东权益)为24.93亿元,最近三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超过本期债券一年应付
利息的1.5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居委会八组
法人代表:邹吉茂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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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和土地投资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开发;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和棚户区改造投资开发及建筑工程的承揽(涉及行
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区内垄断行业经营,如砂石场、混凝土生产经营。
二、发行人简介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会控制和
管理,目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发行人是常德经济技
术开发区唯一的开发建设主体和资产运营实体,承担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的职能。
第三节 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 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银行
间市场简称“12 常德德源债”,上交所市场简称:“12 常德源” )。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18%,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8%确定,
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至第6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
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
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
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
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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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
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
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10月22日。
十、发行首日: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2年10月18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18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12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17日。
十三、付息日: 2013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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