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5
2012 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5 年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公告
由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发行的 2012 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开始支付
自 201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7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
的利息及兑付债券发行总量 25%的本金。为保证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
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12常德源
3、债券代码124016上交所、1280330银行间市场
4、发行主体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2】3067号
7、债券期限6年
8、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7.18%。
9、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10、计息期限自2012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17日,逾期不另
计息。
11、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自第3个计息年度即2015年
至2018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25%、25%和25%的比例偿
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自付息首日起不
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付息日自2013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3、兑付日自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4、债券担保无担保。
15、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AA级。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4年10月18日至2015年10月17日,逾期部
分不另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7.18%。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16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
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兑付时间2015年10月19日
三、 付息办法
1、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
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
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
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
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
何损失。
2、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和提前偿还部分本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
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和提前偿还部分本金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兑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和
提前偿还部分本金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
求办理
I、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和提前偿还部分本金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Ⅱ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和提前偿还部分本金领取手续
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
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
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Ⅲ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
托管人。
四、 关于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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