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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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2 鸡国资
证券代码: 124010
上市时间: 2012 年 12 月 3 日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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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发行人 2009 年-2011 年平均可供分
配利润超过本期债券一年应付利息的 1.5 倍。 截止 2011 年末,发行
人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0,550.70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权益合计
1,306,579.80 万元。发行人在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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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名称: 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 18 号(西山路 70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国峰
注册资本: 人民币62,321万元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国有股权管理,资产和企业重
组、资产置换、优化、转让和收购,投资控股和资金筹集,投资收益
的管理和再投资,土地整理、土地一级开发,公租房、廉租房、棚户
区改造、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对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投资;
水利设施工程建筑。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是根据2004年9月2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黑国资改〔 2004〕 15号文《关于对鸡西设立国有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的请示的批复》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6,321万。本次出资业经黑龙江东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鸡西公司
黑东鸡验(2004) 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10月,发行人根据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鸡国资办
〔 2007〕 26号《关于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增资的批
复》,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注册资本由6,321万元增至62,321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鸡西鸿鑫会计师事务所鸡鸿鑫验(2007) 191号
验资报告验证。
三、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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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是由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
的国有独资公司,由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资控股。
第三节 债券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 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2 年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简称“12 鸡国资”) 。
三、发行总额: 人民币 12 亿元。
四、债券期限: 7 年期。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从
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即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个
计息年度末逐年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在存续期
内票面年利率为7.18%(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2.78%确定, 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
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四舍五入
保留两位小数),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
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由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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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
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协议发行。
九、发行期限: 5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 2012 年 11 月 14 日。
十、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12 年 11 月 8
日。
十一、起息日: 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
的 11 月 8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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